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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劳社就管函[2007]3号
关于开展“2007年新春助就业
招聘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后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工作,不断加大就业再就业服务力度,经研究,定于2007年2月23日-3月23日在全省开展“2007年新春助就业招聘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服务月活动期间,全省统一举办三场大型联动主题活动,通过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信息预报、专场招聘、就业培训、政策落实、权益维护等就业服务,推动各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3月2日,开展全省“进城务工,帮您解难”农村劳动力大型援助活动。以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
3月7日,开展全省“迎三八·助就业”大型女性专场招聘活动。以失业女性、大龄妇女等就业困难女性为主要服务对象。
3月23日,开展全省再就业援助暨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以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的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
二、活动安排和要求
服务月活动期间,主会场设在省人力资源市场,分会场设在各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地可在县(市)、区设立分会场。各市要在举办三场全省联动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南北对口挂钩组织跨区域招聘活动,每周开展1-2次具有特色性、专业性的主题活动,不断创新服务月活动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服务月活动的开展,将组织实施此次援助活动作为落实六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作为再就业援助工作和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抓紧抓好,做好做实。要加强服务月活动期间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成效突显的保证机制。
2、强化服务重点,丰富服务内涵。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地要以零就业家庭、特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登记失业的毕业生为重点服务对象,充分利用各级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平台,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开展一对一帮扶、送岗上门、送政策上门、进社区招聘、进企业招聘等多种形式的援助活动。同时要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免费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指导、职业介绍、失业登记、就业培训等服务,将政策落实和服务落实紧密结合,将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劳动维权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有效途径,确保服务月活动取得实效。
3、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活动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服务月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宣传各项就业政策,宣传服务月活动的服务项目和活动内容。要通过印发宣传单、摆放展板、公告信息栏等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向社会广泛报道,在全省树立公共就业服务的人本服务大旗,展示劳动保障部门深入援助、服务为民的形象,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就业、重视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总结和上报
1、各地要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报道和宣传,并于每周五之前将特色、专场活动和图片等情况上报省厅,省厅将定期向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省劳动保障网和省级新闻媒体发布,对服务月活动进行连续宣传报道。
2、各地要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活动总结工作,分别于2月9日前上报服务月活动方案和活动预报表、3月30日前上报活动情况总结和活动统计表。联系人:杨君,电话(传真):025-83313840,邮件:yangjun@js.lss.gov.cn。
附:1、服务月活动预报表
2、服务月活动汇总表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就业服务 招聘 通知
抄报: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抄送:各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服 务 月 活 动 预 报 表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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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筹备情况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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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举办特色主题活动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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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活动时间和主题内容 |
1、
2、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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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立活动分会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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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征集招聘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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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发就业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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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供就业培训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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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就业培训项目内容: |
1、
2、
3、 |
注:此表由各市职业介绍中心统计,于2月9日前上报。
服 务 月 活 动 统 计 表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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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实施情况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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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办活动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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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场求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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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招聘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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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就业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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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岗位数
·适合毕业生岗位数
·适合农村劳动力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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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达成就业意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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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名参加就业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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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各市职业介绍中心统计,于3月28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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