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劳社培[2006]14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新办技工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评估标准》(暂行)的要求,洪泽县技工学校已基本达到新建技工学校的有关标准。现已通过专家评审和全省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批准建立洪泽县技工学校,现予以公布。
二00六年二月八日